第四章  竹  业

时间:2004年02月26日 19:40    编辑/作者:佚名   4851

第一节  资  源    

  本镇竹类资源丰富,品种较多。主要是毛竹,其他竹类有关南竹、黄竹、苦竹、石竹、捷竹、秋竹、棉竹、方竹、紫竹、水竹、厘竹、尖竹(箭竹),酸竹和肿节竹、小穗竹等。1990年,人工引种绿竹,1997年初又引种了雷竹。
  毛竹分布广、面积大、效益较高,是本镇经济一大支柱。解放前,人们经营毛竹林,主要产笋制作白笋干和烟笋干,而获得收入。解放后,50年代,全镇毛竹林面积近万亩,全部属于天然林,亩产值很低。60~70年代末,发展到6万亩。80~90年代初,毛竹林面积急剧增加,1996年已发展到9.25万亩, 占林业用地的27.2%,立竹总数约1340万株,该年(大年),年产商品竹84.8万根,产鲜笋2.7万吨,竹业成为本镇的第一大支柱产业。

第二节  经  营    

  解放前,毛竹山属个人私有,经营者除了上山劈草疏竹外没有更多科学营管措施。
  解放初期,经过土地改革,对毛竹山产权进行重新分配,广大农民分到竹山,有自主经营权,积极性提高,竹业生产向前发展但毛竹管理也比较原始 ,只生产笋干外销,亩产笋干约20公斤。竹林亩产值约15元。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毛竹林权属归集体所有,集体统一经营管理。 这种单一的管理体制一直持续到1982年,在这25年间,毛竹林面积虽有增加,但管理水平未见提高,仍处于粗放经营,每年秋季劈草一次,亩产值在28元上下俳徊。
  1963年秋,按照县委的统一布署,党委书记秦树林率江明星、方兴才到百丈调查竹山管理问题,对该林在1962年落实林收政策后,采取了竹山“包产到队、管理分组、责任到厂、定额到户、超产奖励、减产惩赔”的有效方法作了充分肯定。对支部提出:“挖笋季节性强,本地劳力不足,要请外地劳力帮助”的问题,明确答应:“如有自愿来者和自愿找的也不要限制,由生产队和社员自行商量解决”(即口粮工资问题)。促进了精管竹林、大修笋厂,请人帮忙。1964年生产笋干118350斤,比上个大年(1962),增产28600斤,增长30%。 文革中被作为鼓吹笋干风的典型,进行严厉的批判,未能推广。
  1982年,竹业生产体制进行重大的变革,建立了多种形式的管理机制。 首先是鼓励农民消灭荒山,实行荒山谁造谁有,让竹农大力发展竹业生产。其次是对集体毛竹林,除少量仍归集体管理外,大部实行制约化经营,即以责任山形式按人口承包给农户经营,承包期15年以上,实行所有权、经营权分离。
  1982年,在市场竞争中,竹笋市场越来越好,价格不断上升, 有力地刺激了竹业产业的发展。1983~1986年,毛竹亩产值达到75元,比1982年翻了一番以上。
  80年代中期,毛竹林单位面积产量与过去相比虽有提高, 但总体状况仍然是“一大三低”,即面积大,产量低、效益低、经营水平低。为使竹林高产稳产,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乡党委、政府开始重视科技兴竹,把竹业摆上议事日程,采取一系列有利于竹业发展的措施:一是各村选送文化素质较高的青年到福建林学院接受竹业科学管理技术培训;二是组织村干部到安吉等地参观毛竹丰产基地;三是请省林学院教授、市竹协的专家和镇林业站技术员深入各村巡回讲课;四是大丘、西边等村建立千亩毛竹优质丰产高效示范基地。
  在政府引导下,竹农开始对低产毛竹林实行全面改造,实施科学管理。 首先科学留笋养竹,逐步提高立竹密度。其次,合理调整竹林结构,砍除“老、小、黄、病”竹,保持ⅠⅡⅢⅣ度竹各占25%的比例。第三,改善毛竹生长环境,消除杂草灌木,秋季全面深翻一次,深度达20公分以上,每年秋末冬初施孕笋肥一次。大丘、西边还尝试用稻草覆盖地表,保温保湿,提高土壤肥力。第四,加强病虫害测报、防治工作。1994年至1996年,高门、龙峰、百丈、西边、富井等村持续大面积发生刚竹毒蛾危害,1995年 10 月发生虫情面积高达24000亩。政府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力量,指导村民利用敌马烟剂、 白僵菌和灭扫利等高效农药进行防治。此外,竹农还根据害虫的特性,用土法灭杀,使虫情得到控制和消除。
  随着集约化经营机制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管理水平的逐步提高,小桥竹业发展势头喜人。1994年成为全省竹业总产值、亩均产值最高的乡镇(2930 万元,327元/亩)。1996年,全镇建立优高丰产基地5300亩。
创立了建瓯市竹业生产四项最高指标,即:
  全市毛竹户均收入最高的承包户──小桥百丈村陈远燕,9万元/户;
  全市户均,人均毛竹收入最高的村──百丈村(282户、5890元/户、 1426人、1126.5元/人);
  全市户均、人均占有毛竹林最多的村──龙峰村(75.05亩/户,17.4亩/人);
  全市毛竹亩均产值最高的村──洽历村(1993年473元/亩)。
  随着市场需求的转向,小径竹生产价值不断提高, 人们开始重视小径竹经营。本地1990年引种绿竹6000株,一作为庭院绿化、美化种植,一在沿河、山坡种植生产绿竹笋,投放市场。1995年,后塘、富井村民种植苦竹50多亩,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1997年春,又从浙江奉化、丽水等地引进雷竹苗3.5万株,在富井、霞抱、阳泽等村种植。

第三节  产  销    

  50年代受交通条件制约,少量笋干主要靠水路销往沪、杭等地, 昔时上海有“肉价贱于笋价”之说。6、70年代,由供销社独家经营毛竹、 笋干及竹制品,年均购销笋干8、90吨,主销上海等地。80年代,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综合开发利用笋竹资源,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90年代早期,本地竹笋行业的产销除传统的白、烟笋干制作外销外,还有5个渠道:
  1、出售原竹。年产竹材80多万根,除满足本地加工外, 其余原竹主要销售到建瓯城关各厂和闽南等地。
  2、出售鲜笋。每至鲜笋上市季节,小桥街道一到夜晚灯火辉煌、 车水马龙,人声鼎沸,每天都有几百吨鲜笋成交,外销江苏等地。
  3、竹材加工。1996年毛竹材加工厂总投资35万元,加工用竹20万根, 竹制品有竹凉席、竹香蕊、竹筷、竹扫把等4大类,几十个品种, 年加工产值达200万元以上。
  4、加工清水笋罐头。1996年,有清水笋加工厂6家(小桥2家、洽历、际上、高门、阳泽各一家),年加工清水笋罐头2000吨,加工产值450万元,产品远销日本,出口创汇300万元。
  5、黄竹、苦竹等小径竹作为制纸原料,生产土纸。有土纸厂6家
(上屯3家、阳泽一家、际上2家),年产土纸540吨,产值108万元,主销广东。

第四节  竹  政    

  解放前,无竹政机构。解放初一直至70年代,由林业行政部门管理。
  1982年,竹政纳入林政管理范畴,由林业站指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竹政管理工作。1994年,成立竹业站,1995年8月, 成立建瓯市竹业协会小桥分会。竹业机构主要开展竹业科技的咨询和推广,执行和贯彻国家对竹业资源开发的有关政策和法规,代征竹笋开发基金等。具体管理办法:(一)凭证采伐,凭证销售。对毛竹管理实行“山上管严,山下搞活”的措施,严格按照法规采伐和运输。(二)对毛竹生产的各个环节按标准进行检查验收。为新造竹林,给予技术指导,验收发放造林补助款。为低产林改造,把好护笋养竹、翻土关。(三)按时进行病虫害测报,抓好病害防治,确保竹林高产稳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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